【导语】: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61名,招聘岗位、报名方式等更多内容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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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
1、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和笔试准考证打印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站: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112.2.59.198:9335/(请各位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登录并尽量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23日 9:00~6月27日 16:00,逾期不再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23日 9:00~6月28日 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6月23日 9:00~6月28日 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6月23日 9:00~6月29日 11:00。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成果。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缴费(笔试考务费100元/人),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
6、完成网上缴费后,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7、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后续流程安排,均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tdsyy.com/)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做好每一步的应聘准备,逾期者责任自负。
8、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如无岗位符合改报,可联系单位退费。
9、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考试和资格复审
护理岗位采取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医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超过3:1的情况下不组织笔试,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按顺序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报名登记表(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确认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网签的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成绩单(应届生);
4.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
5.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6.执业(职称)资格证书;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相关有效证明;
8.在职相关证明(社会人员);
9.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10.论文、获奖证书;
11.国(境)外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1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13.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凡报考人员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一次性递补。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报名信息中存在不准确、不真实;
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面试考务费100元/人,资格复审当日收取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进入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或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缴纳面试考务费100元/人(已缴费且不需要参加笔试的研究生无需再缴面试考务费)。
(三)实践技能操作考核
护理岗位进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所有岗位面试方式均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其中,护理岗位按笔试占40%、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占30%和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研究生岗位中报名人数不足1:3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体检、考察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察
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核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放弃、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拟聘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2025年毕业生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执业医师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及护士执业资格)后办结相关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医师及护士执业资格超过注册时间未注册的,且在聘用前不能提供临床培训及考核合格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2025年当年毕业人员和“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医院有权解除合同。
纪律监督
1、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5116001。
2、本《公告》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511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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