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幼儿教师中心工作人员共6名,具体岗位见正文。
招聘岗位: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1987年1月4日至2008年1月8日期间出生;应聘岗位1的可放宽至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相应的专业技能。报考岗位2的,如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2026年博士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4)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6年1月8日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人。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5)2026年7月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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