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通住房公积金的变更和销户办事指南,接下来,小编帮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赶紧来看下吧!
1. 单位变更和销户:单位更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中心或各地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凭法院、工商局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单位更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文书填写《南通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变更(注销)登记表》,经中心或各地管理部审核后20日内持上述登记表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帐号的变更或注销及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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