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条件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企业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3) 缴费年限15年以上(实际缴费年限5年以上);
(4) 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
1998年6月底前参加工作并参保、在2008年6月底前退休、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120个月以上,其余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180个月以上;
》》退休年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政策(最新)
领取材料
1.经劳动行政部门核定的《南通市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核表》;
2.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南通市社会保险在职工转退休人员花名册》;
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退休职工身份证。
领取流程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社保缴存地社保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
2、符合受理条件的,社保局工作人员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
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领取额度
城乡居民:
根据全国、全省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上调20元,达到324元。此外,南通市不同区域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也有所不同。
计算方法:
月养老金待遇=基数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调整养老金=34 + 本人调整前养老金 ×1.4%(见分进角)+ 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月增额
缴费年限缴费≤15年,缴费年限月增额 = 15×2;
15年<缴费年限≤25年,缴费年限月增额 = 15×2 +(缴费年限-15)×3;
缴费年限>25年,缴费年限月增额 = 15×2 + 10×3 +(缴费年限-2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