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启东经济开发区招聘综合执法辅助员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方式、考试程序及办法等具体详见正文。
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和履职必备的身体条件;
2.男性,启东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大专及以上;
4.具有驾驶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资质,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6.复退军人、中共党员、曾获有关奖励荣誉、持有A照者优先;
7.五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8.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机关驾驶员工作的情形。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启东经济开发区招录人员报名表》(可从下方下载);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电子彩照;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驾驶证、工作简历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地点: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508办公室(林洋路500号)。
3.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4.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依据本简章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考试程序及办法——
一.综合测试
1.实践测试(占分50%):重点考察应聘者驾驶实践技能;
2.结构化面试(占分50%):重点考察应聘者政治素质、礼仪形象、沟通协调及综合分析能力等。
二.确定拟聘用人选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考察和资格联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和资格联审,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提出拟聘用意见。
3.确定人选。由开发区党工委根据考察和资格联审情况,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缴纳相关保险,正式聘用后,在完成绩效考核的前提下,年收入一般不低于8万元,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里代扣代缴。
——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简章》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13-8331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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