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20人。
报考岗位
岗位编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描述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其它说明 |
1 | 专职辅导员(男) | 从事学生心理教育相关工作 | 1 | 心理学相关专业 | 男性,需入住男生公寓,限男性。 |
2 | 专职辅导员(男) | 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 9 | 不限 | 男性,需入住男生公寓,限男性。 |
3 | 专职辅导员(女) | 从事学生心理教育相关工作 | 1 | 心理学相关专业 | 女性,需入住女生公寓,限女性。 |
4 | 专职辅导员(女) | 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 9 | 不限 | 女性,需入住女生公寓,限女性。 |
注:“心理学相关专业”限指: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应用心理、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心理教育)的专业。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本次招聘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校就读期间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验。
2.有1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学工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以上年龄、资历、任职时间等要求基准日期均为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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