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3名,具体岗位见正文。
招聘岗位: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至2007年5月);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4年6月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通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技能条件”指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3)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且无工作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4)若岗位表中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及专业技术资格,相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5年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取得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②2023年、2024年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相应合格证书。③“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执业资格,规培证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5)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至2025年6月底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委培单位解除协议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证明;在本院规培的就业单位委托培训学员不得应聘。
8.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须与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
应聘二级医师、研究生岗位的考生本科阶段须为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毕业。
9.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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