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国家规定对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可以实施医疗救助。那么南通哪些人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南通市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特困供养人员;
3、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4、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
5、重点优抚对象。主要包括: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补助金且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6、低收入家庭(根据《南通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试行办法》认定)部分成员。主要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器官移植、血友病、失代偿期肝硬化、骨结核、肺结核(肺功能不全)、红斑狼疮、艾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患者,因病致偏瘫(截瘫)丧失劳动能力者,8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持一、二级精神残疾证患者;
7、其他应当给予救助的特殊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