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1月1日起,如皋市人民政府调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具体区域详情请看全文。
1.如海运河、红旗河(红旗河向东过通扬运河后为“万新河”)、盐通铁路、大明河形成的闭合区域;
2.海阳南路、大明河、盐通铁路、新丁磨路形成的闭合区域。
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为:
除禁放区域以外的城市规划区和镇规划区。
【导语】:2023年1月1日起,如皋市人民政府调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具体区域详情请看全文。
1.如海运河、红旗河(红旗河向东过通扬运河后为“万新河”)、盐通铁路、大明河形成的闭合区域;
2.海阳南路、大明河、盐通铁路、新丁磨路形成的闭合区域。
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为:
除禁放区域以外的城市规划区和镇规划区。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南通政府最新消息,在市区禁放区、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启隆镇等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结合启东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区禁放区、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启隆镇等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详情请看全文。
海门街道、滨江街道、三厂街道、三星镇、海永镇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2022年11月7日,如皋市人民政府发布最新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通告,详情请看全文。
海安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调整为:黄河路(含)以南、东海大道(含)以北、如海运河(含)以东、盐通高铁(含)以西合围区域,该区域内全年全时段禁放。
海门区海门街道、滨江街道、三厂街道、三星镇、海永镇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2022年1月30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正式施行,南通市区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2022年12月10日,如东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的通告,详情请看全文。
2022年12月10日,如东县调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具体禁放区域如下,详情请看全文。
2022年11月29日,海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详情请看全文。
南通市政府发布了《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明确2022年1月30日起下列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2024-09-06 13:35
2024-09-06 13:24
2024-09-06 13:10
2024-09-04 10:30
2024-09-04 10:23
2024-09-04 10:04
2024-09-04 09:53
2024-09-04 09:19
2024-09-04 09:14
2024-09-03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