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通市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需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长期异地居住备案各类申请材料。
备案对象
南通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长期居住在南通市以外的其他地区,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及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备案材料
1.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 长期异地居住备案各类申请材料。

备案有效期
1.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与参保人员提交的认定材料有效期保持一致,到期后需再次申请;
2.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有效期与参保人员提供的有效的、注明派驻时间的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一致,到期后,需再次申请;
3. 在备案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多次就诊均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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