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职工非因工(因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想要重新上岗,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要哪些材料呢?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阅读下文。
一、提交材料
1、《南通市职工非因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有效的就诊病历、出院记录、医学检查报告、医学诊断证明等病史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结论送达
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送达方式
按申请鉴定时所留联系方式寄送给单位。如单位联系方式需要更改或要求自取鉴定结论的,请及时与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联系。
四、温馨提示
参加劳动能力现场鉴定时,职工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就诊病历、出院记录、医学影像资料(X光片、CT、磁共振等影像片)、检查报告等病史材料原件,并准备适当的医学检查备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