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987年8月至2005年7月之间出生。应聘中级专技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可放宽至1982年8月以后出生,更多招聘条件见正文。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1987年8月至2005年7月之间出生。应聘中级专技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可放宽至1982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放宽至1977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1972年8月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南通职业大学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职业大学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3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4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4年4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7.依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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