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通如皋市人才生活津补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4000元/月,其它高校硕士、副高职称人才或高级技师2000元/月,具体标准一起来看看吧。
补贴(奖励)标准
(一)人才生活津补贴标准
1.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博士6000元/月;
(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博士4500元/月;
(3)其它高校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3000元/月。
2.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或高级技师: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4000元/月;
(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硕士3000元/月;
(3)其它高校硕士、副高职称人才或高级技师2000元/月。
3.本科生或技师: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生2000元/月;
(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生1500元/月;
(3)其它高校本科生或技师1000元/月。
4.大专生或高级工:500元/月。
生活津补贴享受时间不超过3年。如中途离职,则予停发处理。
(二)企业引才奖励标准
对2023年度全职引进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硕士或副高职称人才以及高级技师、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的企业,分别给予5000元/人、3000元/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其中引进“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的,分别按2倍、1.5倍标准予以奖励。
企业引才奖励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见习留用的一次性见习补贴等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不重复发放。
生活津补贴申报管理。主要采取“限定申报期限、首次新申请、离职重申请、逐阶段核拨”的方法组织实施。
①关于生活津补贴申报期限,必须在申请人首次来如后2年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2022年07月-2022年12月间首次来如工作的漏报人员本次可进行补充申报,资格条件按本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②中途离职后又重新到我市企业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在其首次来如后2年内,按照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在新申报书封面右上角自主注明:离职重申报),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其剩余阶段的生活津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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