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主申请,集中报送材料。本次申报采取线下方式,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长江镇人民政府804室。
申报流程
1.自主申请,集中报送材料。本次申报采取线下方式,各企业统筹做好引才用才奖励申报,并组织做好本单位新引进符合条件人员的生活津补贴申报和续发人员建行数币二类钱包编号统计工作。
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长江镇人民政府804室;电子文档发送邮箱cjrsjy@163.com(纸质版、电子版都要交哦!)。
2.审核。市人社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12月上旬初步完成续发人员的审核工作,2025年1月中下旬初步完成新增申报对象的材料审核,并根据审核进度形成审核意见向申报对象所在镇(区、街道)反馈。
3.公示。审核结果将通过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公示栏对外公示。
4.发放。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分别将人才生活津补贴和企业引才奖励拨付到相关个人和企业银行账户。
其他事项
1.关于“首次来如时间”的界定。首次来如时间,是指申请人第一次在如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
2.关于“我市企业”的认定。企业注册地必须在如皋。如皋市属国有企业名单以市国资办认定的为准。
3.“‘双一流’建设高校和世界名校200强高校”的认定。
(1)“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教育部官网公布目录为准,共147所,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为2017年9月公布的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为2022年2月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减去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剩余的105所。
2017年9月前毕业的985、211学生,直接认定为“双一流” 建设高校毕业生;2017年9月后毕业的学生,严格对照“双一流”建设高校认定时间进行核定(如南京医科大学“双一流”建设学科认定时间为2022年2月,在此之前该校毕业人员不享受“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待遇)。
(2)世界名校 200 强高校以最新的《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任选其一。
4.关于“年薪 25 万元”的认定。申请人“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在我市参保基数、缴纳的个税和纳税工资薪金所得总额”三者中有一项符合条件即可(企业出具的工薪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生活津补贴申报管理。主要采取“限定申报期限、首次新申请、离职重申请、逐阶段核拨”的方法组织实施。
①关于生活津补贴申报期限,必须在申请人首次来如后2年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2022年07月-2022年12月间首次来如工作的漏报人员本次可进行补充申报,资格条件按本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②中途离职后又重新到我市企业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在其首次来如后2年内,按照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在新申报书封面右上角自主注明:离职重申报),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其剩余阶段的生活津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6.诚信申报管理。申请人和企业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一旦出现如下行为,将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①对于虚报冒领、违反相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将追回已发放津补贴,并通报有关单位,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③自查实申请人失信行为之日起5年内不接受其申报任何人才项目。
④同一年度内出现两起及以上严重人才失信行为的,企业承担相应责任,3 年内不得申报任何人才津补贴。
7.生活津补贴如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应依法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和缴纳,以免产生税收违法行为。否则因此造成的个人信用问题由人才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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