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报人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各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的材料汇总,所有申报项目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申报人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各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的材料汇总,所有申报项目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2、资格审核。各单位所属区镇负责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并签署盖章。初审通过后报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3、经费发放。审核完结后,区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将资金发放至各单位,各单位再根据告知单及时发放至个人。
相关说明及要求
1、人才购(租)房补贴的发放是我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遵守“谁发放、谁申报、谁盖章”的原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不遗漏。2、首次来海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前的全日制本科生、技能型人才购房补贴为房价的5%(须在海购买新建商品房,每套房限补贴一人),上限5万元。
3、各项申报材料由单位按照申报对象分类整理后申报,所有申报材料要真实可信,并按要求申报。
4、申报材料请在2024年9月25日前报海门区临江新区洞庭湖路100号A2楼208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6806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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