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南通海门区租房补贴申请来啦,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更多内容见正文。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奖励政策,激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调动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等方面的积极性,根据《海门市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和购(租)房补贴暂行规定》(海办发〔2014〕25号)、《海门市高校毕业生、技能型人才引进补贴制度实施意见》(海办发〔2015〕73号)、《海门市高校毕业生、技能型人才引进补贴制度修订意见》(海人社发〔2017〕146号)、《南通市海门区人才综合补贴实施办法》(海委人才〔202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申报购(租)房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及条件
首次来海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前的人才,请参照本通知进行申报。
首次来海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后的人才,请参照《南通市海门区人才综合补贴实施办法》(海委人才〔2022〕6号)进行申报。
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申报人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各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的材料汇总,所有申报项目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2、资格审核。各单位所属区镇负责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并签署盖章。初审通过后报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3、经费发放。审核完结后,区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将资金发放至各单位,各单位再根据告知单及时发放至个人。
申报材料
申报人根据申报类型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填写、打印后需本人签字,用人单位审核盖章。
(一)本科、技能型人才
1、《海门市高校毕业生、技能型人才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截止到申报月);
7、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房产证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8、用人单位填写附件1《南通市海门区人才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承诺书须签字盖章,并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高层次人才
1、《海门市高层次人才购(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
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和其他佐证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5、创新人才与相关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合作协议和引进人才实施的项目计划书;
6、创业人才与人才载体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项目计划书;
7、可以说明所实施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监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8、申请人入选我市“东洲英才”引进计划的,只需提供“东洲英才”引进资助的证明文件和本条第1款规定的材料;
9、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房产证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供);
10、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完税缴纳证明等材料(截止到申报月);
11、房屋租赁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申请租房补贴需提供);
12、用人单位填写附件1《南通市海门区人才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承诺书须签字盖章,并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说明及要求
1、人才购(租)房补贴的发放是我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遵守“谁发放、谁申报、谁盖章”的原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不遗漏。
2、首次来海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前的全日制本科生、技能型人才购房补贴为房价的5%(须在海购买新建商品房,每套房限补贴一人),上限5万元。
3、各项申报材料由单位按照申报对象分类整理后申报,所有申报材料要真实可信,并按要求申报。
4、申报材料请在2024年9月25日前报海门区临江新区洞庭湖路100号A2楼208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6806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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