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普通购房奖补标准为住宅购房款总额(以契税税收完税证明上的计税依据为准,下同)的2%,不与海住建发〔2024〕91号文中“以旧换新”奖补叠加享受。
奖补对象
(一)普通购房奖补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以首次正式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下同)。
(二)企业团购住房奖补
申请团购住房奖补的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在我区范围内同一项目上一次性(同一天)购买3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
2.企业承诺购买的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
奖补标准
1.普通购房奖补标准为住宅购房款总额(以契税税收完税证明上的计税依据为准,下同)的2%,不与海住建发〔2024〕91号文中“以旧换新”奖补叠加享受。
2.企业团购住房奖补标准为住宅购房款总额的3%。
不能申请购房奖补的几种情形
1.个人与单位或企业共同购买的住房;
2.拆迁安置房(含拆迁、腾迁及城市更新等方式)、保障性住房;
3. 法院强制手段取得的新建商品住房(含法拍房);
4. 工抵房及定向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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