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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主城区购房补贴对象2023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发布最新南通主城区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具体补贴对象如下,详情请看全文。
2023-02-22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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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公积金贷款程序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3-02-22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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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公积金贷款对象2023
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3-02-22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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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医保共济适用对象是哪些?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为本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主账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2023-02-20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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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医保共济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有哪些?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及参加居民医保、购买商业保险等个人缴费,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
2023-02-20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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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医保共济的门诊使用顺序是什么?
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应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
2023-02-20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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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申请变更或终止家庭医保共济关系情况
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主账户人应及时申请变更或终止家庭共济关系。主账户人因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等原因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或其他终止职工医保关系情形的,家庭共济关系相应终止。
2023-02-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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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个人账户门诊共济的申请渠道是什么
主账户人根据家庭成员的医疗需求,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江苏医保云、统筹地区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渠道,申请设立家庭共济关系。
2023-02-20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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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个税汇算没有预约到3月1日怎么办?
纳税人没有预约到3月1日办理汇算也无需着急,可以选择其他日期进行预约,也可以不预约,在3月21日后直接登录手机个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
2023-02-17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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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南通个税汇算什么时候开始预约?
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自2月16日起,可预约2023年3月1日至3月20日中任意一天办理年度汇算。
2023-02-17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