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海安市教体系统2025年春季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4名,具体有哪些岗位呢,还不清楚的赶紧来看看吧。
具体岗位: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1989年3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1984年3月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25年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报考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非2025年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表》“其他信息”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5)海安市教育体育系统编制内教师以及2025年毕业的海安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6)2025年9月21日前,经公开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7)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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