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海安市2025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方式、时间、招聘办法等具体报名公告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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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站: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3月23日9∶00~3月27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3月23日9∶00~3月28日16∶00。
3.陈述和申辩:3月23日~3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3日9∶00~3月29日17∶30。
5.缴费确认:3月23日9∶00~3月31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联系方式在《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内查询。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残疾人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残疾人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4月1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为2025年4月19日(星期六),笔试时间为9∶00~11∶30。考点的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5年4月16日9∶00~4月18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设置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部门(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部门(单位)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部门(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单位)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部门(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海安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海安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纪律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其他
本《公告》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8820668(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3-59000251
监督电话:0513-81868266(海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招聘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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