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南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精神,决定面向全市公立医疗单位公开选聘在编工作人员1名。
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原则。
选聘岗位
本次共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选聘范围及条件详见《2025年如皋市医学会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选聘对象
如皋市范围内医疗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具有市属三级医院护理部管理岗位上工作经历。
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主任护师及以上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一)试用期内;
(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三)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
(四)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五)具有应当实行回避的情形;
(六)因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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