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市区个人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身份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市区单位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3.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5.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含后街、后巷)以外。
办理材料
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2、个人身份证明;
3、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4、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5、犬只照片两张。
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5、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
6、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办理流程
步骤一:申请人填报《养犬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材料,交社区和属地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
步骤二:属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养犬人是否符合养犬条件,填写审批意见。
步骤三:属地公安派出所将养犬户《养犬登记表》进行信息输入。
步骤四:经审核符合养犬条件的,养犬户携带《养犬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今年狂犬病免疫证(未免疫可到现场免疫)、到公安机关和农委指定的服务网点,办理登记、审核手续,领取犬牌,对犬只拍照,然后由服务人员对犬只注射电子信息芯片。
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满前十个工作日内重新申请登记。
办理地点
1.南通市23个犬只免疫点;
2.南通各区县市的派出所;
1)通州区新开港派出所
电话:0513-82577201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团结闸北路1号
2)港闸区秦灶派出所
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江通路18号
电话:0513-85026201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下当场办理。
注: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办理费用
证件费、狗牌费合计50元左右。
注:养犬还需缴纳养犬管理费、芯片费、疫苗费等多种费用,具体费用请询问相关部门。